救回誤刪除的檔案

在 OS/2 中要救回刪除的檔案其實很簡單, 有很多的 PD 程式可以用, 但是我們來看看正規的方法

在 CONFIG.SYS 檔中你可以找到這一行

REM SET DELDIR=C:\DELETE,512;D:\DELETE,512;....

你的機器上有幾部磁碟機, 你就有幾個 X:\DELETE 當我們把前面的 REM 給拿掉後, 他會在磁碟機中 建立一個隱藏目錄名為 DELETE 每當該部磁碟機作刪除動作, 被刪除的檔案會被放到該目錄中, 而 後面那 512 代表最多檔案個數, 如果超過就會自動砍掉舊的.

以上是先作設定項目, 真正作反刪除的是由一個指令 UNDELETE 來作的, 使用方法很簡單, 只需要 鍵入欲救回的檔案路徑與檔名:

UNDELETE C:\TEST\TEST.EXE

參數表
/L ---顯示有那些檔案可以救回.
/A ---救回所有的檔案.
/S ---包含所有子目錄中全部.
/F ---將 DELETE 目錄中檔案永遠清除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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